河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条例》宣传
采编:杨芳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开始施行。5月7日上午,河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僧楼镇文体广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贯彻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统筹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册、法律援助律师讲解法律知识等多种形式开展。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宣传重点,向广大人民群众派发《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普法人员现场向群众普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签订劳动合同及农民工讨薪等法律知识,遇到拖发工资的情况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介绍“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绿色通道”的政策知识,法律援助律师还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针对农民工的法律咨询问题,进行现场一一解答,取得了良好得社会效应。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42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30人次,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也促进用人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自觉履行工资支付的法律责任,营造良好的用工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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